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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党委加强党费管理工作

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1-04-19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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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和2009年,局党委分别转发了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<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>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党费计算基数的通知》,对党费进行了相应调整,但仍发现个别单位没有按规定收缴党费,为加强党费管理工作,4月14日,局印发《关于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对党费计算基数及交纳比例进行重申,要求各单位对照标准,认真核对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局机关党委将对各单位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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